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可以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文明办的关心和指导下,全院师生齐心协力,开展了全员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今年2月28日,我院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连续四届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后,在文明创建征程上的又一突破,是学院建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辉煌成果。
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充满艰辛,创建成绩令人鼓舞,创建经验弥足珍贵。召开“全面建设全国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就是为了深入总结学校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经验,动员全校师生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为把学校真正建成“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思想、精神、文化保障。
“全国文明单位”是我国综合评价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荣誉,是最具价值、最具含金量的品牌。这一荣誉来之不易,她是全院师生员工矢志不渝、孜孜以求,用智慧和汗水凝成的结晶,是每一个襄职人的光荣与骄傲。在为获得的荣誉感到骄傲和自豪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全国文明单位的标准,对照“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校园目标,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现状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还需要我们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切不能为取得的成绩而自满,为获得的荣誉而停滞,为积累的经验而束缚,为传统的模式而局限。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继续保持持之以恒、与时俱进的创建热情,巩固创建成果,拓展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方式,健全创建机制,推动我院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实效、再上新台阶。”这是党委书记蔡泽寰教授发出的动员令!振奋精神,我们必须深化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正视不足,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定位,我们必须让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推动和促进学校工作的有力抓手。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我们的创建工作必须务求实效。
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很难,巩固成果更难。根据中央文明委规定,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要重新评选、重新命名、重新表彰。我们必须坚决防止和摒弃“奖牌到手、创建到头”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责任意识,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推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做到标准更高、力度更大,确保三年后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精神文明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文明必须真正内化于心,自觉的外化于行。文明创建,人人有责。创建成果,人人受益。文明创建工作不允许旁观者,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局外人。这是每一个襄职人应有的认识,要有的担当。人人关心、人人支持文明创建工作,做积极参与者和实践者,在全校“一盘棋”的宏观指导下,把文明创建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文明创建大格局。只有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进而助推学校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师生员工道德境界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才算实至名归,我们学院的文明成果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师生的评判!